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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公安局技术业务用房室外其他附属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山西河东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稷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稷山县公安局技术业务用房室外其他附属项目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882403
2.3包号划分:本次采购共设1包
2.4招标内容:室外给水、消防、电气等
2.5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为1728637.07元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2.7工 期:50个日历天
2.8建设地点:稷山县公安局院内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相关证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 年 4 月 24 日08时00分起至2017 年 4月28日18时00分止。
4.2招标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 2017年 5月 3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肆仟伍佰元整。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8824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稷山县公安局
地 址:稷山县稷峰东街
邮 编:043200
联 系 人:裴先生
电 话:13363597565
电子邮件:369375844@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河东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槐东南路国土公寓二单元401室
邮 编:044000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 话:18035985227
电子邮件:18035985227@163.com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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