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时间:
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投加设备安装工程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投加设备安装工程已由稷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购,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投加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编码:Z14080001591704562403
2.3、资金预算:45.72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工 期:45日历天
3、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往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4月10日8时00起---2017年4月14日18时00分止。
4.2采购文件购买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7 年4月20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玖仟壹佰元。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04562403)。
6.4 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运城农村商业银行振兴支行
账 号:652161010300000024170
行 号:402181000220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稷山县污水处理中心
地 址:稷山县稷峰街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15934443689
代理机构:山西神舟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天泰凤凰公寓1610室
联 系 人:赵先生 15535925125, 秦先生 15034568811
电 话:0359-8701923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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