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事项及服务流程

发布时间: 2023年09月05日 17:57:25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有关事项须知 (工程类项目)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

 

第一条、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

运城市盐湖区运城市河东东街城建大厦西二楼

二、联系方式

1. 平台服务电话:0359-2222970

2.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0359-2222971(市级平台系统使用操作咨询及问题解答等事项);

3. 北京CA:400-110-8582(北京数字证书办理、变更等相关业务)

4. 山西CA:400-653-0200(山西数字证书办理、变更等相关业务)

5. 天威诚信CA:400-666-3999(天威诚信数字证书办理、变更等相关业务)

6. 颐信CA:400-0351-946(颐信数字证书办理、变更等相关业务)

 

第二条、计算机环境要求

1. 操作系统:windows 7;

2. 办公软件:office 2010;

3. 浏览器:IE11及以上版本;

4. 工具插件:平台必备工具(可通过网站中“下载中心”栏目获取);

 

第三条、系统时间设定

时间设定:北京时间。

 

第四条、平台登录方式

登录方式:

搜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运城市)”,点击进入;

输入网络地址:http://ggzyjyzx.yuncheng.gov.cn/登录。

 

第五条、投标人注册、主题库申请

一、登录入口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点击“用户注册”,或直接登录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上线通知”、“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系统介绍”、“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注册指南”,点击“登录入口”、“注册入口”、“查询入口”办理相关业务。

二、省、市主体库主体身份对应情况

省主体库身份

市主体库身份

可参与运城市交易平台项目类型

招标人

建设工程招标人

建设工程

交通工程招标人

交通运输

水利工程招标人

水利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

工程建设代理机构

建设工程

交通工程代理机构

交通运输

水利工程代理机构

水利工程

投标人

建设工程投标人

建设工程

交通工程投标人

交通运输

水利工程投标人

水利工程

 

三、操作指南及下载路径

1. 运城市主体库主体身份注册及变更操作指南

2. 以上工具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下载中心”下载。

四、注意事项

1. 已在运城市主体库注册的交易主体——登录市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或使用在市 平台注册时使用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后进行相关业务操作;

2. 未在运城市主体库注册的交易主体——登录省主体库进行注册、身份申请。注册、申请完成后使用在省平台注册的“单位名称”登录市平台,登录密码请联系技术支持(0359—2222971),登录后需与运城市主体库进行“同步”操作(详见用户视频),同步后可直接登录系统办理各项业务。

 

第六条、CA数字证书办理

一、办理须知

1.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点击“数字证书交叉互认”查看“收费标准、已互认CA及其办理流程”等。

2. 运城服务网点:

北京CA——运城市河东东街城建大厦副楼4楼402室

联系电话:400-110-8582。

山西CA——运城市河东东街城建大厦10楼1021室

联系电话400-653-0200。

二、涉及工具及下载路径

1. 《交叉互认CA驱动》,“交叉互认的各CA数字证书用户”均可使用。

2. 以上工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下载中心”下载。

三、注意事项

1.已在运城市主体库注册的交易主体

(1)同时在运城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可直接登录系统办理各项业务;

(2)同时在其他地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按以下第2条完成操作;

2.在省政务中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其它地市平台办理的CA数字证书(不需再次办理),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按以下流程操作:点击“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主体信息登记”——填写主体信息、上传相关证件,点击“保存”——“确认信息完善”。

3.点击一级目录“主体信息登记”——点击二级目录“主体信息变更”——点击“添加”——按需要变更内容进行勾选(如勾选“法人机构名称”)——填写“变更后”内容——点击“保存”——在该证书变更状态下点击“修改”、“删除”、“查看”进行相关操作,如无需以上三项操作可直接点击“提交”——提交后自动通过。

 

第七条、全流程电子化须知及操作手册

招标人操作使用视频、投标人操作使用视频、代理机构操作使用视频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运城市)“下载中心”-“用户手册”下载;

 

第八条、工程建设类项目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 控制价

控制价与后期商务标计算相关联,务必编制并发布。

二、 招标、投标阶段

1、招标人须知

(1)在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合同等文件签署电子印章;

2、代理机构须知

(1)严格按“用户视频”操作(避免出错);

(2)公告发布:相关法律法规指定媒体发布的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西省•运城市)网站发布;

(3)认真阅读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重要通知”、“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中的有关内容并下载安装相关“驱动”及“必备工具”;

(4)招标文件编制时务必设置评标参数,选择算法,并填入对应的参数数值;

(5)编写暗标评审评标细则时,需指定投标文件对应的暗标评审章节;编写非暗标评审评标细则时,不得指定投标文件对应的暗标评审章节;

(6)认真核对评审项、打分项录入内容是否齐全;

(7)变更公告如涉及时间变更,代理机构务必修改对应的时间项;

(8)代理机构务必于编制“招标公告”前预约开评标场地(确认场地是否空闲),并随时查看见证状态。如变更开评标时间,务必撤销原预订场地,同时重新预约并发布“变更公告”;

(9)代理机构均在所编制的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签章的部位加盖电子签章;

(10)代理机构在上传招标文件后,需对招标文件自行下载进行操作验证;

3、投标人须知

(1)严格按“用户视频”操作(避免出错);

(2)认真阅读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重要通知”、“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中的有关内容并下载安装相关“驱动”及“必备工具”;

(3)投标人网上参与电子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下载、图纸下载、询问质疑、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合同签订等业务)。

(4)项目含有多个标段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按标段分别转换、分别制作、分别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对应标段(否则会造成解密失败);

(5)涉及二次/重新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需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后,转换、制作、加密投标文件,同时将加密后的投标文件上传(不可用其他投标文件修改上传,否则会造成解密失败);

(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后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文件,且前一次提交的文件将彻底删除;

(7)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图片/扫描件需经过“图片压缩”(word中自带压缩图片功能)处理;

(8)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投标人不得更改投标文件的格式或者由其他文件替换为投标文件的格式,如自行更改或替换会出现投标文件无法解密;

(1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行下载进行解密操作验证;

(11)在签到或解密过程中如CA数字证书因人为原因损坏、忘记CA数字证书密码(如输入错误的投标文件解密密码超过三次时,投标文件解密会自动锁死而影响投标,请投标人牢记CA数字证书密码)等原因会造成解密失败;

(12)开标时,投标人使用其对投标文件加密的单位或执业人员或个人CA数字证书予以解密(加密、解密必须使用同一CA数字证书);

(13)技术咨询电话:0359-2222971。

三、 开标、评标阶段

1、全部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公告、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2、评委在评标时需携带身份证、CA证书(专家评委带个人CA证书、业主评委带单位/个人CA证书)。

四、 定标阶段

中标通知书由代理机构上传;合同由中标人/招标人上传。

五、 其他

询问、质疑、答疑一律通过交易系统完成;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技术支持:0359-2222971 版本号V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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